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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陈永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(2017年3月21日,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)
字体【 】  编辑日期:2017/3/24    编辑:admin    阅读次数: 次    [ 关 闭 ]

一、任命

陈永红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;

李成斌为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;

 英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;

杨思民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;

王素芹为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;

陈淑芬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;

闫士勇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;

忽永婷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;

 杰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;

蒋奇宏为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;

郭泽慧、柏长城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;

 春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;

何士凤、訾保球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;

尤云侠为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;

 静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;

张盛尧、彭  艳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。

二、免去

陈永国的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;

 琪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;

 干的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
吴仕先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
 春、张永兵、陈荣厂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;

张源浩的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;

 静的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五河县人大常委会

2017321日 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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